治世唯法,明律笃行——记陈凌云教授的一次普法盛宴
发布时间:2020-10-26   点击量:3688
字号:
来源:

《尚书》言曰:“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

一切都要从今年5月28日说起。在这个非同寻常的日子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如陈教授自豪铿锵的开篇词:“同学们,专属于中华民族的第一部民法典终于诞生了!”这部法典,生而不凡。它是天之骄子,诞生于中国社会大转型和数字网络经济发展的新时代,对于加快国家法治建设,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是啊!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到《民法通则》,新中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皆因各种原因未能如愿。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编纂民法典的决定。随后,中国立法机关采取“两步走”的工作思路进行——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此步于2017年完成;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后,再与民法总则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形成一部完整的民法典。

“这些年来,国情在改变,国法在修订,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却是亘古的——为人民服务。”

这是教授对于《民法典》的概述,也是她令我印象最深的金句之一。

走进军队,去过监狱,深入戒毒所……双脚丈量大半个中国,双眼洞察每一寸民生,无论宏观视野与个体探寻,她都能怀揣一颗同理之心,敏锐感知这个社会的风起云涌、喜怒哀乐。我想,这才是她对这部法典拥有如此深厚情感的真正原因。

她以平和的语调娓娓道来丰富的职业经历,加以通俗易懂的诠释,将我们带入案件的真实现场。或因诙谐的语言捧腹大笑,或因鲜血的教训扼腕叹息,我们仿佛已不是象牙塔里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局外人,而是一个个案件的亲历者,切身感受着当事人的复杂心境。高空抛物、子女抚养……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搭便车”问题中针锋相对的矛盾。法律的天职是维护正义,可正义的标准又如何界定?陈教授运用精彩的演绎论证法,让我感知到了法律刚烈与温柔的交织,严厉与人情的共生。令我佩服以致五体投地,她的语言震撼了每个学子的心灵。

你可知道,那些字句背后,正隐藏着一股强大的力量!或是一个法学人肩头背负的高度社会责任感,抑或一个国家对公平公正孜孜不倦的追求,甚至是一个时代变革创新的勇气……正如她的姓名一般:“凌云”。凌云者,云霄直上也,冥冥之中似乎就与她的事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讲座最后,我想起了教授开篇所提出的问题:中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民法典?我想,在这场两小时的法律盛宴中,她早已亲历亲为,给出了答案。

《民法典》之所以能被称为“国之重器”,并不仅在于它1260条法条的体量,也不仅在于它首创的“典”字命名,还在于它是中国人民私权保障的宣言书,在微观层面上指导着我们的生活和行动;在于它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了强有力的法律制度支撑。这部法典的出台,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金字商标”,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变革与成功。


“乘风好去,长空万里,直下看山河。”我们携着《民法典》终将以充足底气效力国家发展,以崭新姿态亮相世界舞台,以傲人胆魄共筑人类命运!

新闻链接

10月24日,为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教育工作,推动民法典走进校园,切实提高学生的法治观念,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西安高新一中邀请西北政法大学陈凌云教授为同学们做《“法”护人生·“典”亮未来》报告。陈凌云教授通过相关案例对民法典进行解读和分析,讲解了和同学们息息相关的条款,让同学们更为直观更为全面地理解民法典与生活的关系,同时也增强了同学们心中的爱国之心和社会责任感。

钉钉高效办公
中国知网
视频在线
档案工作
图书资源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