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第十一次优秀教科研论文和成果交流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0   点击量: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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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教会  [ 2012 ] 2 号

关于举办全省第十一次优秀教科研论文和

成果交流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术委员会各市分会、各市教育学会、理事单位、有关学校:

    自2010年省教育学会成功举办了全省第十次优秀教科研论文和成果交流评选活动以来,我省教育事业经过“十一五”结局之年和“十二五”开局之年,目前进入到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我省实施意见,积极推动我省“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学习,注重研究,勤奋工作,努力提升实践能力,为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了新贡献。为总结两年来我省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活跃教科研气氛,繁荣教育科学,促进广大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提供智力源泉,省教育学会决定举办全省第十一次优秀教科研论文和成果交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参评人员主要为基础教育领域广大教育工作者,包括:各级教育行政人员、教研机构人员,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教研人员与一线教师。也欢迎师范院校教师积极参与。

二、参评作品要求

   1、参评作品为教科研论文和成果,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发现、研究教育教学问题和提出解决策略、方法为重点,做到观点正确,材料详实,论述得当,语言规范,结构合理。

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文责自负。严禁抄袭和网络下载,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作者所属县区进行通报。

   2、作品文体包括:课题研究成果,教育调研报告,工作经验总结,教育教学论文,教学反思,教育叙事,教育故事,教育随笔,教育教学札记等等。

   3、参评作品须填写“陕西省教育学会第十一次优秀教科研论文和成果交流评选作品申报表”(见附件2)。请作者严格按照表格准确填写有关信息。

   4、参评作品为A4打印稿,1式3份。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5、每篇参评作品收取评审费60元整。邮政汇款时必须准确填写收款人姓名,以免影响参评活动。严禁借机搭车收费。

   6、参评作品报送的最后期限为2012年5月30号。

三、组织与评选工作

   1、本次参评活动采取市县(区)数额分配制的办法(见附件1)。

   2、学术委员会各市分会、各市教育学会接此通知后,要及时转发至辖区内各县(区)教育学会,并积极指导各县区教育学会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组织、收稿与收费工作。各市县(区)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负责人名单在接到本通知后1个月内报知省教育学会科研部杨建文同志。

省教育学会各理事单位和有关学校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可以与科研部取得联系。

对于组织工作有效、成绩显著的市县(区)教育学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3、参评作品报送结束后,省学术委员会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抱着对参评作品和作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评审工作。作品获奖比率占参评总数的80%,奖项设一、二、三等奖三个档次,分别占参评作品总数的15%、25%、40%。

   4、评选结果在“陕西省教育学会网”上进行公示,没有异议和抄袭投诉后,以正式文件将获奖名单通知到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和教研机构。各市县(区)和有关参评学校可以从“陕西省教育学会网”上下载获奖名单。

根据获奖结果的正式文件,省教育学会为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5、对于获得一等奖的作品,根据作者自愿的原则,可以推荐参加中国教育学会和国家教育研究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也可以向有关杂志、报刊、出版单位推荐采用。

 

未尽事宜,可以来电咨询。

收 稿 人:杨建文  029—85269697 

王晓霞  029—85370528 

收 费 人:李天宇  029—85370508

邮政汇款:西安市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陕西省教育学会 李天宇收

邮政编码:710061

 

附件1:各市、县区参评作品稿件数额分配表

附件2:陕西省教育学会第十一次优秀教科研论文和成果交流评选作品申报表

 

 

 

 

 

 

 

 

 

 

陕西省教育学会

2012年2月9日

 

 

 

主题词:教科研论文、成果、交流、评选

报  送:省教育厅有关领导、有关处室、省教科所

抄  送:各市县(区)教育局、省石油普教中心

校对:杨建文       打印:赵静

附件1:

各市、县(区)参评稿件数额分配表

县(市、区)

西安市

(2300)

碑林区(200) 新城区(200) 莲湖区(200)  雁塔区(200) 未央区(150)

灞桥区(150) 阎良区(100) 临潼区(200)  高陵县(100) 周至县(200)

户  县(200) 长安区(200) 蓝田县(200)

榆林市

(1350)

榆阳区(150) 府谷县(100) 神木县(150) 定边县(100) 靖边县(100)

横山县(100) 米脂县(100) 绥德县(150) 清涧县(100) 子州县(150)

佳  县(100) 吴堡县(50)

延安市

(900)

宝塔区(150) 吴旗县(50)  志丹县(50)  安塞县(50)  子长县(100)

延川县(100) 延长县(50)  甘泉县(50)  富  县(50)  黄陵县(50)

洛川县(100) 宜川县(50)  黄龙县(50)

铜川市

(350)

印台区(100) 王益区(100) 宜君县(50)   耀州区(100)

宝鸡市

(1300)

金台区(100) 渭滨区(100) 陈仓区(200) 扶风县(150) 千阳县(50)

眉  县(150) 陇  县(100) 凤翔县(150) 岐山县(150) 麟游县(50)

凤  县(50)  太白县(50)

咸阳市

(1700)

秦都区(150) 渭城区(150) 兴平市(200) 长武县(100) 彬  县(150)

旬邑县(100) 淳化县(100) 三原县(150) 永寿县(100) 乾  县(200)

礼泉县(150) 武功县(150)

渭南市

(1650)

临渭区(200) 韩城市(150) 合阳县(150) 澄城县(150) 白水县(100)

蒲城县(200) 富平县(200) 大荔县(200) 潼关县(50)  华阴市(100)

华  县(150)

汉中市

(1400)

汉台区(150) 宁强县(150) 略阳县(100) 勉  县(150) 南郑县(200)

洋  县(150) 城固县(150) 佛坪县(50)  西乡县(150) 镇巴县(100)

留坝县(50)

安康市

(1100)

汉滨区(200) 宁陕县(50)  石泉县(100)  汉阴县(100) 旬阳县(150)

白河县(100) 紫阳县(150) 岚皋县(100) 平利县(100)  镇坪县(50)

商洛市

(900)

商州区(200) 洛南县(150) 柞水县(100)  山阳县(150)  丹凤县(100)

商南县(100) 镇安县(100)

杨凌示范区

(100)

杨凌区(100)

 

附件2:

                         申报序号                     

陕西省教育学会第十一次优秀教科研论文与成果交流评选作品申报表

 

作者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手机

 

所  属

市县区

 

工作

单位

 

单位

类型

 

邮政

编码

 

作品

标题

 

 

 

学科

类别

 

稿件

文体

 

作者

简介

(120字以内)

 

 

 

 

 

 

作品

内容

概述

(300字以内)

 

 

 

 

 

 

 

 

 

 

 

备注

1、申报序号由省教育学会统一填写,其它栏目均由作者准确填写,与稿件匹配1式3份。

2、单位类别指幼教、小学、初中、高中、职中、师范、教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

3、作品文体指课题研究成果、教育调研报告、工作经验总结、教育教学论文、教学反思、教育叙事、教育故事、教育随笔、教育教学札记等。

4、学科类别指小学语文、初中数学、高中物理等学科。教育行政干部论文划归教育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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