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共育|预防溺水事故 共护孩子安全
发布时间:2023-05-27   点击量:6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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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国各地气温迅速回升,汛期即将来临,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多地先后发生学生溺亡事件,令人痛心。为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西安高新第一中学开展了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播放宣传教育片等形式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在此也希望家长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与学校携手共同开展好家庭安全教育活动,切实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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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希望家长能够重视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工作。要教育孩子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家庭教育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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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长和孩子要牢记防溺水“六不准”和“四不要”原则。

 

预防溺水“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教育孩子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不可盲目下水施救,避免造成更多伤亡。

 

预防溺水“四不要”

1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

3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措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4家长要严格教育孩子不要到河边、水沟、水渠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除此之外,家长要切实做好孩子在家期间的监护工作,“双休日”和各种节假日,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尤其现在正值汛期,防止孩子结伴到秦岭峪口河道里戏水。教育孩子不参与具有危险性的水上娱乐活动。夏季游泳,应该到安全、正规的游泳场(馆)游泳,并且必须有监护人陪同,在游泳前做好相应的准备活动,以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在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衣(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伴去划船。

亲爱的家长朋友,孩子是我们的希望和未来,让我们携起手来,互相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加强孩子的安全管理工作,为孩子健康成长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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